11月18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332会议室召开章程修改专题研讨会。校党委书记李桂贞、校长梅乐堂等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2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肖珑主持。
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传达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及核准工作的通知》精神,介绍了章程修改的过程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并对具体修改内容的依据和要求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党的建设、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改革创新成果等方面对章程修改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梅乐堂在讲话中指出,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章程修改是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章程修改文字表述要精炼、准确,修改内容要有充分依据,通过修改使学校章程更加科学、规范。
李桂贞对章程修改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体现党的建设的最新要求,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修改党建相关内容。二是要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定,突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和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变化。三是要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现出我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供稿:焦晨莹,审稿:刘岩)